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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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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IC693MAR590++ |
商品编号: | IC693MAR590 | 商品型号: | IC693MAR590 | 积分点数: | 1 点 | 市面价格: | 56 元 | 现售价格: | 元 | 库存量: | 不限 个 |
浏览人次: |
328 |
发 布 者: |
gw0028 |
发布日期: |
2018-03-14 18: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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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绍 |
IC693MAR590
IC693MAR590
IC693MAR590
IC693MAR590 公司:厦门市光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手机:18064468920 E-mail:1789782974@qq.com 电话:86-0592-6803153 传真:86-0592-59175199 2017年5月,对于上述政策北京市住建委出台了关于北京商办限购政策的官方补充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一,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二,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这里所提的政策要求是,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或者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点基本与住宅限购相同。三,中介机构可代理商办类房屋的出租、出售业务,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此类房屋可用于居住或者其具备居住功能。 对此,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表示,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商办政策的几点说明透出一个原则,就是商办类房屋如果现在是用来住的,还可以继续住。但如果是拿来投资炒房的,再出售必须要符合限购。这意味着,不仅仅是作为新房的商办项目受到严格的限购控制,再变身为“二手房”的存量商办项目,再次交易之时仍然受到限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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